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时间:2024-12-13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绩效考核。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 考核评价工作每学期期末进行,考评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工作档案。

期末学校组织考核组成员对教师的学期工作依据考核细则进行客观公正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在全校教师会上公布,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教师个人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应按照正当渠道提交考核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不满意,学校或教师个人提交中心校解决。

学校校长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其绩效工资总量与本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比例按5:1以内的标准确定,由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全区学校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考核。 学校其他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

会计绩效工资按到校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离岗休息的绩效工资总额后的人平数的一半发放。但会计要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一周至少要有三天半以上的时间在校,否则视情况重新决定会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 司炉工的考核分从日常工作考核分和教职工教学效果的平均得分(不含进退分)相加综合后的等次发放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