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学校组织考核组成员对教师的学期工作依据考核细则进行客观公正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在全校教师会上公布,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教师个人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应按照正当渠道提交考核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不满意,学校或教师个人提交中心校解决。
绩效考核细则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考核本着全面、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评比打分、奖惩结合。学校成立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小组,由校长室负责,教、总两处及团委相关成员分工实施。班主任的绩效工资由基础部分和奖惩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存档并作为班主任聘任、调整、评优的依据。
为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考核细则。考核方法和基本原则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绩效考核。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由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制订如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考核的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学校绩效工资来源 按照工资改革方案规定,个人工资总额分三部分组成:“生活津贴”部分由区财政按月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卡(占工资总额的70%);按月考核发放的“工作津贴”;按月扣发,按学期考核发放的“奖励津贴”。
3学校各分校及下设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考核原则 1以绩效为主导的原则。依据业绩和岗位责任,实事求是而全面考核评估教职工,以岗位的实际业绩为主,以日常工作中可以观察到的工作行为事实为辅。2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
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核定的额度内确定分配方法。校长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
考核方法 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校领导(含校长、副校长和校长助理)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犍教发[2020]42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犍人发[2020]141号《犍为县人事局犍为县财政局 犍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犍为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清溪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