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2024年高考志愿填报表

时间:2025-03-27

云南关于做好200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公安系统培养专业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现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09年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公政治【2009】141号)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云南省2010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十分严格。以下是针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措施: 考生在招生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如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代替考试等,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当年全国统考成绩,并禁止下一年度报名。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要求,云南省的高校招生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应全面、规范,确保信息透明度。

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要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为做好征兵准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组织进行院校征兵普查。

第一条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