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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主要包括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评选程序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
基本条件:学生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CET-6成绩需在425分及以上(不含第一外语非英语及英语专业)。其他方面: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经学院认定属实的,也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为5%,包括:
-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每人奖励2500元。
-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奖励1500元。
- 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5%,包括:
-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奖励1000元。
-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5%评定,每人奖励500元。
- 学生申请:学生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审核。
- 学院审核:各学院汇总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评审。
- 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和表彰。
- 公开、公平、公正:评优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 材料报送: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