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小学择校标准最新规定如下:
招生原则:划片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报名时间:7月4日-7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子女到学区内小学报名。
报名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一人一案,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听障及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教中心就读。符合庐阳区两个一致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庐阳区特殊教育学校、红星路小学特教班或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随迁子女入学: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就是庐阳区小学择校标准最新规定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
庐阳区小学择校标准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