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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广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是指为帮助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广西区内高校毕业生减轻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项补贴政策。该补贴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为1592元。
补贴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进行失业登记,并符合零就业家庭情形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曾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初审: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公示: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名单在学校或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复核:人社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复核。发放:复核通过后,补贴资金从高校所属辖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并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