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学生村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可以向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福建大学生村官是指选聘到福建省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这一政策旨在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同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大学生村官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开展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他们通常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参与村级组织的决策和管理。
选聘对象一般为30周岁以下、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和培训上岗等。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部分省份还会提供“五险一金”。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特设岗位,服务期满后有机会转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甚至可以直接提拔为副科级领导。此外,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