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干部官僚

时间: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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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对象为具有太原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的班团干部、校院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的骨干成员。优秀学生干部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基本条件,包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等。此外,优秀学生干部还需要在班级、学生会、共青团或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任职时间满一年,并且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太原理工大学处分规定

太原理工大的处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处分的种类‌:太原理工大学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 警告
    • 严重警告
    • 记过
    • 留校察看
    • 开除学籍‌
    • 处分的期限‌:

      • 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期为六个月。
      • 记过的处分期为十二个月。
      • 留校察看的察看期为十二个月,察看期同时为处分期。处分期限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后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 具体情形下的处理‌:

        •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受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其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 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轻微且主动承认错误、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于纪律处分;主动承认错误并有明显悔改表现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者,应从重处分‌
        •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及专科生‌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