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的山东高考制度将考生分为文科和理科两类,文科考生的总分为590分,理科考生为620分。在当时,考试科目和分数设定上存在显著差异。文科考生需要考五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不同:语文120分,数学120分,政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英语则为50分。
山东高考分数是通过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计算: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科目满分150分,数学科目满分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00分,理综(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满分150分,文综(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科目满分150分。
B等级:比例16%,赋分区间:71-80。C+等级:比例24%,赋分区间:61-70。C等级:比例24%,赋分区间:51-60。D+等级:比例16%,赋分区间:41-50。D等级:比例7%,赋分区间:31-40。E等级:比例3%,赋分区间:21-30。
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山东省高考赋分制度将考生的原始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 每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如下:A等级91-100分,B+等级81-90分,B等级71-80分,C+等级61-70分,C等级51-60分,D+等级41-50分,D等级31-40分,E等级21-30分。
主要是山东是全国高考大省,参考人数据全国高考人数前列,所以有的高校选择山东的考生分数可能会相对高一些,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河北省、河南省要想考别的省份的大学录取分数也不低。这也算是地区差异吧。
1996年山东高考的原始分与标准分对照如下:文理科共考5门,单科标准分均值为50分,总标准分均值为250分。标准分与原始分的转换方法为:标准分=原始分-平均分+50分。例如:语文单科平均分为60分,某生语文原始分为80分,则该生语文科目的标准分为80-60+50=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