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行政科室

时间:2024-11-24

主要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与直属单位工作,起草计划、总结与综合材料,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安排与督查机关会议,审核以市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文书处理、档案、信访、提案、保密工作,机关通讯与值班,接待工作,教育史志编纂,机关治安与后勤事务管理。

人事科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察、使用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校长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和中师毕业生的派遣工作。

负责教育法规与政策执行,规划教育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资源分配,促进教育公平,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德育教育,提升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