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沈阳小学生不跨区转学不可以,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一区内不能办理转学,转学根据房户条件,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在有学位前提下,相对就近服从分配。
未经转入区教育局同意,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转出学校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转学安排去向: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到现在就读的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盖章。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据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中心城区跨区、跨片、跨系统入学的学生不属借读生范围。各校均不得以借读生的名义招收学籍不在本校的附读生。 凡未经转出学校同意,转入学校接收学生附读(试读)或借读,造成学生辍学,由接收学校承担就学责任。 第十七条 跨省、市转学或借读必须经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按照规定无法转校,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资询学校招生办进行具体询问。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办事流程是: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