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3加3”是指高考成绩的计算方式。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占了3/4的分数,每科150分,即450分;而剩下的文科选考科目和理科选考科目则占1/4的分数,每科100分,即共200分。
所谓“3+3”模式,是指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高考“3+3”模式指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新高考3+3是指高考改革方案中,学生在高中阶段选择3门科目作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并在高考时参加这3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