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自查报告

时间:2024-11-25

同时召开幼儿园教师群众会议,学习教育局、中心学校颁发的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职责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我园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并通过考试、撰写心得、利用月例会、集中学习时间向教师传达相关文件精神。xx年12月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评估专家组对我园进行了评估,对我园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授予我园“市优秀民办园”的称号。

本年度,我园严格遵守县物价局、县教育局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各项收费项目符合规定,经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审核通过。现将新星幼儿园20xx年财务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幼儿园领导高度重视 幼儿园配有财务办公室,配有专(兼职)财务人员2人。

幼儿园自查报告1 我园参照《河北省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认真进行了逐项自查、自评,我园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教育法规条例,根据《评估标准》的各项要求,逐条实施完善改进,一项项达标上台阶,在办学条件、组织管理、保育与教学、家园与共育等方面有了很大幅度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