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制度,通常指的是中国自2014年开始逐步推行的高考改革方案,其主要目标是打破传统的“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新高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科目选择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部分科目参加高考,不再要求所有学生参加所有科目的统一考试。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2017年3月12日发布的《沪浙“新高考”带来什么变化与挑战》显示,新高考政策是从2014年启动,2017年高考实行的。
起始阶段(1952年):全国开始实行统一高考,标志着新中国高考制度的建立。首次高考于8月15日至17日进行,考试科目包括国文、数学、化学、中外史地、物理、政治常识、生物、外国语(俄、英)。中断与恢复(1966年至1977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高考制度被中断。
随着全国高考试点改革的推进,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相继开始实行新高考政策。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高考改革下设计的“3+3”新高考选科模式,赋予了学生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可以自主决定科目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