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大使馆开出国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吗

时间:2025-04-21

根据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则上应由留学回国人员于回国前在国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而遇有个别特殊情况未能开具即已回国的留学人员也可申请在国内补办。但是为了防止极个别人提供伪证,保护留学回国人员的切身利益,在国内补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手续十分严格。

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完成报到登记。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前,申办人须登录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http://),在“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填写个人留学基本信息,生成《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完成报到登记。若申办人来德时没有在线登记,可补登。 在线填写申请。

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