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考转学籍有关规定

时间:2025-01-06

户口簿。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均为沈阳户口。对单人户口及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外省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每年高考报名开始后,对外省高二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中考档案。

高三期间,学生无法进行转学籍操作,转学通常在开学后的两周内进行,仅在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情况下方可办理。在高三年级的最后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或受到处分期间也不予转学。若学生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并且户籍已迁至新居住地,确实需要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应提出申请。

转学条件:学生需要经过原学校同意,且新学校有对应的招生计划和学位空缺,才能申请转学。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转学申请书等材料。批准申请:原学校需要审核学生的转学申请,确认学生已经完成原学校的全部学业,并且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等问题。

单人户籍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为三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辽宁户口学籍的政策规定是: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双语考生高考报名点在学籍所在学校。随迁子女考生异地高考报名点在学籍所在高中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高中学校,考生原毕业高中学校有义务接受有关考生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在辽宁省定居并符合辽宁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到定居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凡户口在本市而在外地借读并要求转回本市的学生,按外地学生转学办法办理。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其次,学生需要在辽宁省内的高中就读满三年,且保持学籍完整。这意味着,学生不能在读期间转学到其他省份的高中。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每位考生在相同的教育环境下竞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条件是针对外地学生在辽宁省参加高考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