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14年开始实施。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在2019年4月23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市,发布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8个省市都将试行“3+1+2”高考新模式,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起始阶段(1952年):全国开始实行统一高考,标志着新中国高考制度的建立。首次高考于8月15日至17日进行,考试科目包括国文、数学、化学、中外史地、物理、政治常识、生物、外国语(俄、英)。中断与恢复(1966年至1977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高考制度被中断。
紧随其后的是第二批省份,包括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个地区,改革于2017年开始,2020年首次举办新高考。第三批新高考省份则包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八个地区,改革在2018年实施,2021年迎来首场新高考。
高考改革是从2014年开始的。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最迟2014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改革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