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是由省级招生部门来划定的。是根据当地全体考生当年高考成绩水平和国家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相应确定的某批次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分数多少,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
各地高考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依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实际成绩,考量人数比例而定。通常这个比例在计划数的1至2倍之间。具体而言,全省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序,排名达到划定的人数时的分数,即为该省当年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分数达到此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后续的录取过程。
各批次院校的控制分数线是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结合本省考生情况划定。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并非全部被录取,需由省招办根据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进行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分批录取高校的控制分数线设定各具特点。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划定的。其中,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选拔录取测算分数线按招生高校在本省调整后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