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法律依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退学学费(专指学费)退款:新生报到缴费后,因体检不合格,学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一般情况:学生退学后,大学会根据退费政策进行退费,可能会扣除一定的手续费或按比例退还学费。具体退费比例和流程需参照各学校的具体规定。特殊原因:如学生因严重疾病、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需要退学,学校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更多的退费考虑。但通常需要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退学。
军训期间,如果大学新生不想继续就读并希望退学,学费是可以申请退还的。 一旦交付学费后,学生若决定不去学校就读,通常应遵循相关规定申请退费。 若学生已领取教材等物资,退费时可能会扣除相应费用;若未产生实际费用,则应全额退还学费。
学校退学费的标准通常由教育部门或学校自身制定的规定来确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学校类型(如公立或私立)、课程性质(如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学生退学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退费政策会考量学生退学时间、学生健康状况、学校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特殊情况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学生与学校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双方应当履行约定。若学生需要退学,应在合同中提前约定退学相关规定,如是否退还部分费用、退费标准及退费时间等。如果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学相关事项,则应依法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学生退学的情况,学校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部分费用。
关于学生退学后学费的退还比例,国家及地方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均出台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学生在开学前退学,将退还90%的学费;若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内退学,则可以退还70%的学费;若在开学后的三个月内退学,退费比例将降至30%。如果超过了开学后的三个月,那么将不再退还任何学费。
退费规定如下: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高等学校应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
在教育领域,学费的退费政策依据学生的退学或休学时间而有所不同。学生在注册前选择休学的情况下,可以完全免除已缴纳的学费。注册后但未正式开始上课前若要退学或休学,将退还三分之二的学费,而所有杂费,包括实习实验费等,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将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