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时间:2024-11-20

福州大学为吸引并培养高层次人才,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教育与科技事业的创新与进步。在配套补助方面,对被认定并纳入“千名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博士,提供30万元的人才配套补助,分三年等额发放,以支持其在科研、教学等方面的投入。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可申请以下优惠政策 配套补助方面1经认定纳入我市“千名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落后后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三年等额发放。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申请入住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

给予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奖励:对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等额发放。

福州大学引进博士待遇:理工类全职博士后税前两年34~48万元。管理类全职博士后税前两年30~44万元。其中获选博士后创新计划,税前两年74~88万。获选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税前两年64~78万。

第一条 为了积极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解 决我市重大工程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难题,制定本规定。

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选拔一批优秀博士到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储备锻炼,锻炼期满考核合格者调任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拔对象 属于教育部认证的境内外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2022年12 月 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