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学生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需先向学校提交续贷申请,经学校和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即可向学生进行续放贷款操作。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操作流程提交申请书借款学生向学院提交制式的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书,申请书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并签字。
如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继续贴息的借款学生,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所在高校机构提出继续贴息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学生贷款一般指的就是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需要借款学生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进行,或者共同借款人去也可以,需要携带身份证和续贷申请表前往。办理学生贷款续贷,不需要像初次办理一样再进行资格审查,直接办理即可,申请表也无需加盖公章。
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续贷材料。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首先,如果选择现场办理,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并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办理模式。然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完成手写签名。接下来,携带申请表、续贷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并签订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