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毕业生社保补贴的领取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毕业生的学历要求。
毕业没有就业的大学生可以申请300元求职创业补贴。国家支持异地登记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包括非本地户籍)到求职地(或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求职登记(或就业创业登记),并可按规定获得一次性300元求职创业补贴(按季度拨付,当年8月1日-12月31日)。
大学生未就业补贴政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此外,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此类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保的,亦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社保费计算,期限最长1年。
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都可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