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意见解读及2019年实施情况

时间:2025-01-23

根据本轮户籍改革,大约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望在城镇落户。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总和已超过5000万人。《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

湖北省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超大城市(武汉)、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将实行不同的落户政策,武汉将推行“积分落户”,将就业情况、进城年限、缴纳社保年限、个人诚信记录等项目作为考量指标。

记者24日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该厅就日前公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将于7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这意味着新一轮的云南户籍改革将正式落到实处。云南省人民政府于5月29日正式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互动融合发展;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实现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完成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统计局等负责。

云南省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除了昆明市主城区以外,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这一政策适用于全省大中城市,取消通过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度等方式设置的落户限制。 云南省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省累计转户50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