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 市户籍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申领创业补贴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公司原本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是本市户籍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或者是毕业不超过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市户籍的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后返回户籍所在地并登记失业的农村劳动者,也有资格申请。 申请者需要在每月的10号前,向工商注册地所在街道(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创业补贴申请。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