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将军衔、2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将军衔、3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大校军衔、4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校军衔、5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校军衔、6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校军衔、7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尉军衔、8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尉军衔、9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尉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士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
我国军队文职是没军衔的,但为了与军官军衔有相对应的等级,设置了文职干部的级别(特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特级、一级、二级文职干部的军中级别均为正大军区级、副大军区级相当于上将、中将、少将,三级文职干部的军中级别为正军级,相当于少将、大校。
高级岗位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八级至十级为中级,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文职人员职务任免有严格规定。专业技术一级至三级岗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审批,四级至七级由战区级单位审批,八级至十级(中级技术岗位)由军级单位审批,十一级以下(初级岗位)由师、旅级单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