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是每年九月中下旬到十月上中旬。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此奖学金每年9月30日前开始申请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当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的推荐名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最多可以获得三次。申请时间通常为每年九月中下旬到十月上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