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解读

时间:2025-05-29

【条目1】2020年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在全国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浙江的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坚持高考综合改革方向不动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省于2014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浙江省将在2023高考的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中使用全国统一卷进行考试。根据浙江省政府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共有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有效期、选课等级赋分、定时定科统一考试、录取分段、高考试卷、职业技能考试六项改革措施实施。

浙江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浙江省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