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三)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考试对象。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明确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
法律分析:按照新高考方案,湖南将实施“3+1+2”的模式进行,高考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点改革,自2021年起,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湖南省新高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中开始实施。和现行高考“3+X”且文理分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不同的是,湖南新高考使用的是“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2021年,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等八个省份,作为第三批“新高考”试点地区,将执行全新的高考制度,即“3+1+2”模式。这一模式下,“3”代表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和外语,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自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每个语种均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湖南省实施了新高考改革,包括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考生要详细了解新高考政策,包括考试科目、比例、分值等,并在备考过程中充分理解和掌握。确定志愿和专业选择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优势和职业规划,认真选择志愿和专业。
2021年高考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 高考科目设置调整。增加了对学科素养的考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进行全面考察,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优化招生录取机制 推进多元录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