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否报销个人学历教育的学费

时间:2024-11-16

单位可以报销个人学历教育的学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销办法 为规范在职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报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是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脱产或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需支付的各种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的,学费可按单位规定标准报销。具体管理规定由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制定。不同单位的报销政策不同,外企和私营企业是否报销学费主要取决于老板,具体取决于所在单位的报销政策。目前,大多数单位并不报销成考学费,员工需自行承担。

可以报销个人学历教育的学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批准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只可享受一次学费补助,即以参加工作之日起在职人员的最高学历为基准,首次参加更高学历学位教育的(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在单位给予报销最高不超过60%的学费并且总额不得超过15000元。

对于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学费是否可找单位报销,具体要看所在的单位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单位的学历提升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入学成功后用学生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然后到相关部门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