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读取本科学历学费单位报销的。以南通市为例,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表式附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学费方可按规定报销。未经批准的,不得报支。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组织选拔安排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其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报销;其他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报销范围:学费是指学习的学费及论文答辩费(以学校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不含课外书本费、参考资料费、补习费、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批准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只可享受一次学费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组织选拔安排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其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报销;其他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报名费、辅导费、教材费、证书费、差旅费、住宿费、答辩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再次参加在职学位教育和第二学历教育的,由个人承担,各种费用由个人承担,单位不提供任何举报密码。
为适应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结合我街道办实际,优化干部队伍知识、提升基层业务素养,鼓励街道、村、社干部利用工作之余提高自身的学习水平和学历层次。特制定在职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学费报销规定。报销对象:在职街道、村、社干部。
一般情况下,每个县会根据实际,在上级文件原则要求下,制定本县的政策,专门对出差补助、培训教育费用报销作出规定,在我们这边是60%。
以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是可以的。现在严控三公经费,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