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21所中职学校试点自主招生,考生需提前准备!

时间:2024-11-15

深圳市教育局近日正式发布通知,宣布2023年将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自主招生改革,全市共21所院校入选试点,为有志学子提供更广阔的选择空间。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提前准备的重要信号。

选拔过程包括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能力考核,最终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入围考生需通过深圳市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21日。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深圳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限户籍,每生限报一所学校。非深户学生虽然名额有限,但这一政策拓宽了他们的入学机会。

7月21日至7月22日,各大中等职业学校将展开录取工作,这期间,招生团队将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资料,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进行录取。录取完成后,7月23日,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将收到正式的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将详细列出考生所录取的专业、学校及学习地点等信息。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单招即单招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各试点院校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21所院校分成A、B、C、D四组,将分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考生于2009年2月11日上午8:00至2009年2月14日20:00期间,通过168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组院校。

注意:已报名参加2008年6月份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校生”高考;4月初已被16所依法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应届“三校生”也不能报考。

自主招生分为高职自主招生和高校自主招生:高职的自主招生一般在每年1-3月份率先启动报名,4月份完成录取,其考试内容包括高中成绩、笔试、面试、专业素质测试、在校表现、特长等,所占比重由各学校自己确定。参加高职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已被录取的考生当年不得参加普通高考。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第二次为知分填报,时间为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 估分填报和知分填报 第一次集中填报是估分填报,时间为6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考生估分填报提前批志愿(包括外省艺术类专业志愿、本省艺术类小专业志愿、外省体育类专业志愿)和自主招生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