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出国留学与中介签订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作》是属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2、这里合同应当有书面合同,如果是即买就卖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法律上不存在事实合同。如果是中介不能办理留学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金。不能让你支付退费20%,这与法与理都是中介的责任。
3、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是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部分违约金的,违约金扣除后,可以要求退还剩余款项,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对方拒绝退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4、我现在也是在申请。而且中介服务非常不到位。我深刻理解你的处境。说实话,我觉得打官司赢面不大。一个是本来签的合同对于维护我们权益的部分很少,你在法庭上很难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据。第二就是你也比较难以收集有效的证据。上了法庭是十分不利的。
5、请参考网络上此文章《如何识别留学中介的合同陷阱?https://?ozs=1895-315》不管任何中介的合同,都需要好好看条文规定,一般服务机构都会写上保护自己的利益的相关条款。